继承人的以下行为将会导致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找法网提醒,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不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丧失继承权应由人民法院确认。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并不丧失继承权,但是丧失继承权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得代位继承。
在我国若是继承人想要恢复继承权,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继承人因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的,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以恢复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