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层面下的预约合同效力有有效、无效、可撤销或其他法定效力情形。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属于有效;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属于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效力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找法网提醒您,预约合同内容有:双方当事人和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价款;标的物的交付承诺和责任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区别是:
1.订立合同的时间不同,预约合同是权利义务实际确定前,提前达成合同关系,而本约是对实际权利义务的确定;
2.责任不同,预约合同一般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本约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