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与非自愿: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中男女当事人结婚并不是出于他们自己的意愿。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男女当事人是自愿结婚的。
2.行为实施者: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行为的执行者通常是男女双方以外的第三人,比如他们的父母。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可以是男女双方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
3.有效性:买卖婚姻被认为是无效的婚姻。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虽然在婚姻关系本身上是合法的,但索取财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被索要财物的一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有权向法院请求返还。如果婚姻后离婚,且结婚时间短或索取财物对对方生活造成困难,法院可以判决部分或全部返还财物。包办婚姻则属于可撤销婚姻。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法律已经界定婚姻是无效婚姻,那么是不用支付彩礼的。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并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当然,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而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公诉案件,不必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可依照自己的权限提起诉讼。
对于包办、买卖引起的离婚纠纷,如果当事人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或虽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但确实未建立夫妻感情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第三者,应分情况而论,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应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