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管辖异议如何上诉

更新时间:2024-07-23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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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仲裁管辖异议是不可以上诉的。劳动仲裁管辖异议提出的时间是在受到仲裁申请书副本的十天内。劳动仲裁管辖异议的解决办法是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

劳动仲裁管辖异议如何上诉

  劳动争议仲裁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得到裁定的,对裁定结果不满,并不可以上诉,只是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请撤销裁定。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上一级仲裁委员会,所以没有上诉机关。

  法律客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条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决定驳回。 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

劳动仲裁管辖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受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权异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即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受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权异议。

劳动仲裁管辖异议

三、

劳动仲裁管辖异议的解决办法

  找法网提醒,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的解决:

  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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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管辖异议,怎样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有: 1、提出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要适格; 2、提出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要有效; 3、提出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形式要正确。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条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决定驳回。 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不服劳动仲裁管辖异议裁定
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