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找法网提醒,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以下几点: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容易遭受来自外界的侵扰和损害。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