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不还钱,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有能力后再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被强制执行不还钱不一定就坐牢的。找法网提醒您,强制执行是指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正常情况下,被执行人不会构成犯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会坐牢服刑。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