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网络谣言者要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更新时间:2024-09-04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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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散布网络谣言者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者三种,具体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恢复名誉、停止侵害以及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举报散布网络谣言者应当提供证人证言、电子数据以及录像等证据。
一、
散布网络谣言者要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散布网络谣言者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受害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尚未构罪的,予以行政处罚;构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
举报散布网络谣言者需要什么证据
需要有大字报、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
怎么举报散布网络谣言者
公民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通过打110报警电话的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谣言是诽谤行为的,并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诽谤罪,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三)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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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谣 造谣者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造谣传谣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1.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能仅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3. 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并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并依法处罚。
二、网络诽谤罪的主体认定
1. 网络诽谤罪的主体与传统诽谤罪相同,任何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和能力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然而,在网络空间中,由于人们往往不展示真实身份,因此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认定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2. 不同国家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新加坡的电子交易法令明确规定网络服务商无需对第三方在网上提供的资料负责,仅提供技术服务。而在瑞典,1998年颁布的法令要求网站经营者在合理限度内监督其传输的内容。关于ICP(网络内容提供商)的责任,存在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认为应让其承担严格责任,认为网络内容提供商应负有更多的审查义务;另一种则认为不应过于严格地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