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应当履行以下法定程序:
1.订立合并合同;
2.作出合并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
5.进行合并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需要多长时间,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公司合并依据制订的合并协议进行。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找法网提醒,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