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的法律程序是: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应携带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1)提起诉讼。即原告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子女抚养证明等材料,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
(2)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等材料;
(3)受理;
(4)人民法院调解案件,调解不成,进行审理、裁判。且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离婚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1.属于协议离婚的: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2.属于诉讼离婚的: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一般要一个月时间,但仅限于登记离婚。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