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欠债后离婚债务偿还方为:
1.如果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还钱;
2.如果借款是用于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的,或者可以证明该借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该由夫妻一方个人还钱。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问题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和债务进行清查和分割,并依法作出判决。
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这是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3.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 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 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 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