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工伤鉴定所需时间不超过六十日,有特殊情况的话,劳动局会适当延长。至于做二次工伤鉴定多长时间,需要结合具体的鉴定情况。二次鉴定的结果就是最终结论,职工不得进行推翻。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找法网提醒您,二次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提交认定工伤决定书、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申请表等资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