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证需要的条件:
1.视力残疾。双眼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残疾证的材料有:
1.申领人身份证、户口本;
2.申领人2寸免冠近照3张;
3.个人医院病历,无原始病历,且残疾状况不明的,并根据不同残疾类别提供检查报告;
4.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办理残疾证需要的流程:
1.有资格申请残疾证的申请人为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办理残疾证的申请,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和符合规定的照片;
2.县级残联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县级残联将对残疾人直接进行残疾评定,或者让残疾人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4.县级残联初审残疾评定,符合即发放残疾证,不符合即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