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处理财产方式是:对于无效婚姻期间产生的共有财产,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分割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财产如何分割。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起诉婚姻无效的证据有证明一方有重婚的事实;证明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相关鉴定资料;证明双方或者一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彩礼一般是可以主张退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