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1)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2)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3.定损修理:
(1)将受损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收集索赔资料并将材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5.损失理算。提交单证进行索赔。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理赔后还能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交警调解的,调解后如果达成协议的,当事人不执行协议或者对协议有争议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理赔项目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