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没有分割的,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不分割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的;
2.属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的;
3.属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财产的;
4.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
5.其他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证明夫妻双方身份的证据;
2.证明当事人具有财产处分权的证据;
3.证明财产分割依据的相关证据;
4.其他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