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程序如何进行流程
更新时间:2023-12-16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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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院拍卖的程序是,法院先评估资产,将评估结果送达当事人,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等。法院拍卖资产条件是被拍卖的物品已经被查封,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等。
一、
法院拍卖的程序如何进行流程
法院拍卖的程序是: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二、
法院拍卖资产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法院拍卖资产的条件是:
1.必须有拍卖根据。
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作出拍卖裁定书。
2.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
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人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执行法院尚未占有或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就无物质条件,也不能完全保证买受人取得拍卖物。
3.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人民法院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履行义务,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方可将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如果被执行人在责令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返还被执行人,不得再拍卖其物品。
4.强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

三、
法院拍卖完成后多久拿到钱
法院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可以拿到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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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资产流程是怎么样的
法院拍卖房产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 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 对被执行人的该房产进行价值评估。
3. 确定拍卖的保留价。
4. 委托拍卖公司对房产进行拍卖。
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若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若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且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应参照市场价格。
法院拍卖房子流程时间,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法院拍卖房产要多长时间
法院拍卖房子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
法院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
在拍卖前,会查封相应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
拍卖时无人竞价或者是竞买人的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
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
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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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的竞拍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拍卖的详细流程是:项目公告、支付保证金报名、参与竞拍、支付余款、结算交付。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的拍卖,又称强制拍卖,是人民法院按照强制执行程序进行的拍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六条
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