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的传票没收到:法院可以采用电子送达、邮寄送达或法定其他方式。找法网提醒您,采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法律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律分析:辨别法院传票的真伪方法如下:
1.拨打该法院所在地的114号,查到该法院电话号码,然后拨打该法院在114登记的电话,询问相应庭室内勤的办公室电话,再与该庭内勤联系,查询是否有此案件,承办法官是谁以及联系电话即可;
2.法院有官方网站,上面可以查询案件信息,需要案号,当事人信息、案件的进展信息等都可以查看到;
3.法院发出的传票,还会附带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案件受理通知书等,一般会发2次短信,首先是通知接受案件,然后是立案短信,后面会有当地法院的网站,可以登录查看进度,最后会邮寄传票要本人签收。
法院传票和律师函区别是:
1.发出单位不同,律师函由律师事务所发出,法院传票由法院发出;
2.性质不同,收到法院传票,表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收到律师函不一定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3.用处不同,律师函是起诉之前的,一般用于协商,沟通,警告,敦促履行义务等。法院传票是诉讼立案之后的,是通知出庭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