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财产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更新时间:2023-12-29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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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恶意转移财产需要的证据材料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恶意转移财产的应对方法是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恶意转移财产不一定会构成犯罪。
一、
恶意转移财产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
恶意转移财产该如何应对
恶意转移财产的应对方法是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方式恶意损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请求法院判决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为行使撤销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
恶意转移财产是否会构成犯罪
找法网提醒您,不一定构成犯罪,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是为了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裁决书的义务,那么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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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前多久转移财产算恶意转移财产?
起诉前不管多久,当事人只要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都算转移财产。当事人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应当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法院也可以因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让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什么是恶意串通,恶意转移财产?
恶意转移财产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方式恶意逃债,企图规避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恶意转移财产,恶意转移财产是如何界定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即作了规定。根据该解释,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 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3. 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4.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5. 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其中,第一种情况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