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的办理需要居民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户口所在地的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请,申请个人(本人)港澳游须提交: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
2.到受理机关进行数码照相,提交小2寸数码相片1张;
3.交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的意见。
找法网提醒您,港澳通行证签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法律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2.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3.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4.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5.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6.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第4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第5项中“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