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3次流拍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12-2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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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院拍卖3次流拍处理方式是法院可以按照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抵债,但是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发布变卖公告等。司法拍卖流拍是指拍卖品在拍卖时间节制时没有人竞拍的情况。
一、
法院拍卖3次流拍怎么办
司法拍卖三次流拍后处理的方式如下:
1.抵债。
法院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交给申请执行人用以抵债。抵债需要债权人同意抵债才行。
2.变卖。
法院将在第三次拍卖结束后出“变卖公告”,变卖的价格还是第三次拍卖中的保留价。
3.退回被执行人,也就是说最后法院也不管了。
出现第三步的可能性应当是债权人最不愿意的,因为根据规定,流拍的费用需要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承担。
拍卖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买卖形式,现在被用在比较正规的场合中。对于不幸没有还清债务的朋友,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拍卖物品价格,这样在还款时会有利于自己。
二、
法院拍卖流拍是什么意思
法院拍卖流拍的意思,就是在司法拍卖过程中,只要拍卖没有结束,随时都可以缴纳保证金参加竞拍。如果直到拍卖时间结束仍无人竞拍,这件拍品的第一次拍卖就算司法拍卖流拍了。

三、
法院拍卖流拍后降价多少
法院拍卖流拍后降价10%-20%。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五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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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流拍两次后怎么办
法院拍卖流拍后分以下情形处理:
1. 到场的债权人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2. 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3. 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如果债权人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如果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且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如果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拍卖的房子三次流拍后怎么处理
房屋法院拍卖三次流拍的处理如下: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可以将所拍卖的房屋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再行变卖时可以酌情降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法院应变卖房屋,仍不接受抵债的,法院可解除查封、冻结,将房屋退还被执行人。<br/>
法律依据:<br/>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br/>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