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病历不真实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3-1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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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事故病历不真实的处理方法是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医疗事故病历资料的处理方法是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一般由医疗机构来保管。
一、
医疗事故病历不真实怎么办
医生伪造不真实的病历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法律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二、
医疗事故病历资料如何处理的
应当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若是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三、
医疗事故病历资料封存时需要哪些人在场
封存主观性病历资料时必须是医患双方共同在场。找法网提醒您,由于病历资料是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直接证据之一,其真实性可以直接影响鉴定结论的作出。因此,为了避免医患双方对证据真实性的质疑,只有在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才能消除疑虑,保证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在场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保证在2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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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发现病历内容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在云南省富民县的,医疗纠纷发现病历内容与实际不符,我们是专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患方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实现,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如果只考虑治疗本身的话,我们需要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对病人是否尽到了应尽的的诊疗义务、告知义务,我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评价,这就需要尽早办理委托手续,把真实的证据固定下来,固定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固定证据越早越好,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有些证据一旦灭失或者发生变化,再也搜集不到相对客观真实的证据,因此越早处理越更有利于维护合法权益,在委托之前,尽量不要惊动医院。如果由于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造成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请问因病历不真实做不了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有3种处理方法:
1、可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进入诉讼程序后,可再申请司法鉴定。
3、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