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和男方提出离婚在本质上没有区别,若在诉讼中,男方也表示同意离婚,或女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会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诉讼请求、处理关于财产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具体判决结果需结合案件的证据材料进行判断。如果女方起诉后,特别是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而男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很有可能不准予离婚。
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流程: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诉讼必要材料如下:
1.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4.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