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智力受损的鉴定方法是:
1.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导致智力受损鉴定的注意事项有:
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
2.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
3.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医疗事故导致智力受损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患者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抢救急危患者后,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3.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