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公开期限是要十八个月或三年长时间。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经十八个月初步审查,且公告后无人异议的,应当予以授权,而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应当公开进行实质审查,且需要同步进行十八个月的初步审查,若无反驳理由的,应当归予以授权。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1.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请求。如果觉得审查员的意见没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请求,并同时缴纳复审的官费。
2.在提出复审后,若维持驳回结果不变,则可以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发明专利公开意思即专利公开是将请求保护的发明通过科学刊物书面公开,或通过演讲口头公开,或在展览会上展出发明的物品或物品构成的发明方法。
公开的另一种含义是在专利申请或专利说明书中请求保护的发明,并且要求这种公开必须清楚、完整,能使同行业技术熟练人员能够据以实施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