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如何救济他人
更新时间:2024-01-08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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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超期羁押救济他人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提出解除羁押措施申请,并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等。超期羁押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国家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一、
超期羁押如何救济他人
依据刑诉法等法律规定,当事人被司法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通过申请解除羁押措施,申请国家赔偿等的方法进行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超期羁押的国家赔偿标准: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三、
超期羁押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一般羁押2个月以上的时间就算超期羁押。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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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规定是怎样的被超期羁押怎么办
法律分析:
超期羁押时间规定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为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为8个月零7天。
1.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2.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3.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多久算超期羁押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不同阶段的法定期限均不尽相同,即只要超过期限后既不办理延期也不移送下一阶段就属于超期羁押。例如,刑事拘留37天后既未批准逮捕也未取保候审,批捕后2个月既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也未延长逮捕期限等,这些都是属于超期羁押的行为。
超期羁押十天怎么办什么情况属于超期羁押
超期羁押时间规定指出,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且这一措施的实施时间超过法定期限时,即构成超期羁押。具体而言,在公安机关的拘留羁押期限最长为37天,而被捕后的羁押期限则最长可达7个月。若将两者合并计算,一般的羁押期限最长为8个月零7天。
对于超期羁押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均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这一权利保障措施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7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