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不动产证需要的资料
更新时间:2024-06-2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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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办理继承不动产证需要的资料是继承人的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等。办理继承不动产证需要的手续是需要由继承人携带材料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再到公证处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等。
一、
办理继承不动产证需要的资料
办理继承不动产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原件、地籍图原件。
二、
办理继承不动产证需要的手续
办理继承不动产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3.带齐不动产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关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手续。
4.交纳相应的税费。

三、
办理继承不动产证需要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继承不动产证需要的条件如下: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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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办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当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证明双方身份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被继承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2. 登记申请书。
3. 关于不动产的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详细材料。
4. 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资料。
同时,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需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办公场所和官方网站上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以方便申请人查询和准备相关材料。
关于办理不动产证继承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