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造谣诽谤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须有证明捏造某种事实行为的证据;
2.须有证明散布捏造事实行为的证据。
证据的种类比如说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被别人造谣诽谤的立案标准如下: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认定为相关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予以立案追诉。
被别人造谣诽谤不一定可以追加被告,受理法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形判断是否追加。找法网提醒您,对于诽谤罪等刑事自诉案件,不管是否追加被告。法院审理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