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儿童罪的认定标准是: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将儿童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