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的做法是:
1.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活动;
2.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追充刑事责任的,可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直接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同时撤销取保候审;
3.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追充刑事责任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嫌凝人继续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凝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穿、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麦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对解除取保候率、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费用标准是一千元。而具体的取保费用应当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具体情节、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进行确定。
找法网提醒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1.一审判决下来后就会退还保证金。
2.如果判处缓刑,缓刑判决生效后退还保证金。
3.保证金可以在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当场退还。
4.如果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存在违规行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不予退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