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的审判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期限,但一般来说,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然而,这只是一个大致的估计,实际情况可能会因案件复杂性、证据收集难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案件较为复杂,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可以取保候审的。
找法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后放人的时间限制取决于多个因素。在一般情况下,逮捕后24小时之内可能会放人,但这主要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从递交申请书到审核、批准,一般需要一个星期左右,批准后24小时内会执行取保。然而,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37天后必须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