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民房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01-04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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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赔偿民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以及奖励性补偿费,其中房屋补偿费是根据原有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以及其具体面积进行计算,周转补偿费是根据实际人口数进行计算等。
一、
国家赔偿民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原有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搬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
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是:
1.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
2.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4.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三、
对于房屋征收补偿不服该如何维权
对于房屋征收补偿不服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拆迁手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经当事人申请交由房屋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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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房屋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房屋常见处理方式是货币补偿,具体金额根据房屋评估价确定。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房屋价值、市场行情及个人需求,确保补偿公平合理。
房子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 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 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 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此外,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还包括: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民房火灾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 房子火灾赔偿标准:
1.1 火灾赔偿按照家财价值、受损程度的账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或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具体赔偿金额需综合实际损失和着火原因进行判断。
1.2 自然灾害造成的火灾,政府会进行赔偿,并采取适当的补贴等救助措施。
1.3 人为原因造成的火灾,由责任人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2. 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
2.1 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2.2 根据《救助人员花名册》下发救灾资金(物资)。
3. 《救助人员花名册》的内容:
3.1 应填写灾民家庭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家庭类型、家庭住址、“一卡通”账号、救助资金补助标准(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