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赔偿流程:
1.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确认为医疗事故后,当事人采取协商确认赔偿数额;
3.赔偿金额应当根据鉴定结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