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形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11-29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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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合并的形式包括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企业合并的程序是合并各方进行磋商;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合并各方分别召开股东会议;合并各方联合发出合并的通告等。
一、
企业合并的形式有哪些
企业合并的形式如下:
1.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2.创立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
3.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
企业合并有哪些程序
企业合并有哪些程序:
1.合并各方就合并的意向和有关事项进行磋商。
2.合并各方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3.合并各方缔结合并契约。
4.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合并各方分别召开各自的股东会议,通过合并决议。
6.合并各方联合发出合并通告。有异议的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其意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7.合并备案。即将各方由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签署两份合并文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8.召开公司合并报告会议或公司创立会议。
9.进行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重新注册登记,被合并公司的解散登记。

三、
企业合并的原则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企业兼并的原则如下:
1.以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资产向合理流动的原则;
2.自愿原则;
3.互利原则;
4.有偿原则;
5.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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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有哪些形式
企业合并有以下类型:
1. 吸收合并,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2. 创立合并,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
3. 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公司合并时,需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哪一些
公司合并的特征如下:
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企业合并的形式有哪些,法律规定有哪些
企业合并有下列类型:
1.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2.创立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
3.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家企业有投 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己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