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死亡后应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4-07-04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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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员工意外死亡后处理的方法是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亡的,被赔偿员工家属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员工意外死亡申请工伤认定的标准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等。
一、
员工意外死亡后应该如何处理
员工意外死亡后处理方法是: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其近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不属于工伤但员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则由其遗属去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并且可由其继承人继承其个人社保账户中的余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
员工意外死亡申请工伤认定的标准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认定中死亡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死亡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死亡的;
4.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的。
三、
员工意外死亡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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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意外死亡公司如何赔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首先需要确定意外死亡是否属于工伤的范畴。职工因工意外死亡的,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以下赔偿费用标准:丧葬费数额为该企业员工平均工资三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数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25%至50%的比例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被追债人死亡的要怎么办,处理的办法是什么
债务人死亡,欠款的处理办法: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无论债务人是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还是死亡了,其应承担的债务都从其财产中清偿。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职工意外死亡处理办法都有什么
员工意外死亡的处理方法要看具体情况:
一、单位职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意外死亡,按非因工死亡待遇处理,对此,全国尚无统一政策,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二、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意外死亡,则要看是否是从事工作任务遭遇事故伤害的,是则应当认定为工亡,抢救费用和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则按非因工死亡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