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最长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4-07-2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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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最长是二十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的时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法院审理期限是会在六个月内判决的。
一、
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最长是多久
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最长是二十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法院审理期限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
交通事故死亡的家属可以要求什么样的补偿
交通事故死亡的家属可以要求的补偿有:
1.丧葬费;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住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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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交通事故死亡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1. 交通事故死亡的民事赔偿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
2.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死亡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现行法律规定,向人法院请求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如果因交通事故之人死亡的,死者的家属及时起诉。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进行公告需要做的材料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死亡诉讼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现行法律规定,向人法院请求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如果因交通事故之人死亡的,死者的家属及时起诉。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进行公告需要做的材料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