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改变的法律处罚措施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6-2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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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用途改变的法律处罚措施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行为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必要时,还可以对行为人进行罚款处理。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行为人无法办理确权手续。
一、

土地用途改变的法律处罚措施是什么

  土地用途改变的法律处罚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二、

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如何确权

  找法网提醒您,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后是不能确权的。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用途改变

三、

土地用途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用途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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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变土地用途之惩罚措施
为避免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应确保土地使用符合规划要求,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土地开发或利用前,应了解土地的性质和用途限制,确保合法合规。同时,加强土地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处罚,也是防止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改变土地用途要如何处罚
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罚标准: 1. 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 2.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 3. 擅自改变建设用地使用用途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暂时不归还的,或者拒不归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偿还国有土地。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1. 擅自变更土地使用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 2.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什么案情,这边可以告诉你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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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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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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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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