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保如何报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2023-11-27 10: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有社保报工伤保险的流程是,工伤员工或用人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持相关的证件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等。有社保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有,医疗费、住院费等。
一、
有社保如何报工伤保险
社保工伤保险报销的流程:由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持工伤申请认定书以及在医疗机构所缴纳的费用凭证,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经审查通过后,按具体金额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
有社保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有什么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
有社保工伤保险报销比例如何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报销比例计算是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工伤保险如何报案?
发生工伤事故,未构成犯罪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处理流程如下:
1. 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 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保中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社保工伤保险报销的流程:由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持工伤申请认定书以及在医疗机构所缴纳的费用凭证,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经审查通过后,按具体金额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怎么报报工伤保险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一方向社保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一方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去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获取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