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不给报销的钱,如果在单位的赔偿范围之内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如果也不在单位的赔偿范围内的,则由受伤职工自行负担。可报销的费用一般包括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先由单位或职工一方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再携带医疗费用单据、鉴定费用单据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最后取得报销费用。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能拿到钱,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
找法网提醒您,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