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签订方式都有什么内容
更新时间:2024-08-2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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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程合同签订方式有协商和公开招标两种,合同的内容包括了工程范围、施工期限、拨款和结算、质量要求、质量保修范围等。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无效的情形是承包人没有建筑施工单位资质、违法分包、转包等。
一、
工程合同签订方式都有什么内容
签订工程合同的方式有:
1.协商方式是双方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
2.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可以保证国家建设项目任务的完成,提高投资效率,中标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工程合同签订的内容有:工程范围、施工期限、质量要求、总价款、交付技术资料的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条款。
二、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无效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承包人承揽工程后非法转包工程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三、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要注意:
1.合同必备条款明确、完备;
2.需注意合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3.需明确规定质量标准、工程验收标准、质量保证、工期延误的责任划分等内容。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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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签订方式都有哪些内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工程合同签订的内容包括:
1. 工程范围
2. 施工期限
3. 质量要求
4. 总价款
5. 交付技术资料的时间
6. 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7. 拨款和结算
8. 工程竣工后的验收
9. 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10. 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 相互协作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工程合同签订方式有什么
1. 工程合同签订方式有协商、招标投标两种。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招标投标则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择优选择,根据工期、造价、质量和信誉等因素,将工程任务包给最优的施工单位,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
2.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3.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如果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了,那么该合同也成立。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什么样的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
1. 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 招标投标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
根据《民法典》第790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但注意,这里已去掉法条引用及内容,仅保留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