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醉驾的究竟怎样办
更新时间:2024-07-2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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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缓刑期间醉驾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应当撤销缓刑,同时追究醉驾的刑事责任,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合并执行原判刑罚和新判刑罚。缓刑期间能在外地居住,但前提条件是经考察机关批准。
一、
缓刑期间醉驾的究竟怎样办
缓刑期间醉驾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应当撤销缓刑,对于其醉驾的犯罪行为和原刑罚进行数罪并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规定决定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
缓刑期间能否在外地居住处理
缓刑期间经考察机关批准可以去外地居住。缓刑期间应当定期报告个人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按照规定参加社区服务以及进行集中教育;离开住所或者迁居及时报经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
醉驾缓刑期间由哪个部门考察
缓刑执行机关指的是: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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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醉驾取保期间又醉驾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期间又犯醉驾,那么在判决时会从重处罚,同时会取消取保候审,进行逮捕。醉驾属于犯罪行为,这样属于罪上加罪,之后也很难再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对社会具有危害性,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醉酒驾驶如果认定危险驾驶罪,一般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缓刑的几率比较大。
1. 取保候审期间再犯醉驾的,判决时会从重处罚。
2. 醉驾属于犯罪行为,属于罪上加罪。
3. 再次办理取保候审的机会减少,因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增加,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4. 醉酒驾驶若构成危险驾驶罪,通常会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且缓刑的可能性较大。
缓刑期间又醉驾会怎么处理
判缓刑后又酒驾的,如果构成犯罪是会坐牢的。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酒驾被查的,如果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和判处的缓刑合并执行。
酒驾的处理流程:
1. 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2. 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
3. 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