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事实证据。
如果案情简单,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三个月内即可审理完结,并做判决。如果案情较复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需在六个月之内审理完结,并作出判决。但只有夫妻感情破裂才会判决离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离婚案件应该起诉的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