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行为;
3.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4.主体为一般主体。
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的判刑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找法网提醒,操纵证券市场罪最新立案标准是:
1.非法获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3.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操纵交易价格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