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保证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以及内容只是对财产权利进行处置的前提下,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涉及到人身权利的处分,那么是无效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找法网提醒您,婚前保证书应当写明的内容是:保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保证的事项,最后由保证人签字并写上日期。另外,婚前保证书不全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确认。如果保证书上写“一方婚后必须忠实于对方,否则将净身出户”这样的内容,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1.各自的身份证明;
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