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刑罚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7-1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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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刑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行为人需要服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客体要件是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身心健康。
一、
一般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刑罚依据是什么
一般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刑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二、
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有意欺骗他人吸食、注射,不管行为人的动机是牟利、报复,还是拉人下水,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既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侵犯了他人身心健康。本罪的对象是从未吸食、注射过毒品或曾吸食、注射毒品但已戒除的人。
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以欺骗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三、
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罪减刑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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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1. 行为人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对其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欺骗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
3.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为:
1. 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