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2.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强制猥亵符合缓刑法定条件,则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找法网提醒您,强制猥亵罪界定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他人实施猥亵。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