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3-11-1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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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终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等。融资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一、
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有什么
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有:
1.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
2.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4.合同无效。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
融资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融资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后租赁物怎么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租赁物可以这样处理:
1.归承租人所有,但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由于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不予返还,但应赔偿因其过错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但是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理。
2.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合同无约定的,可以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的,按规定,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
3.归承租人,并向出租人折价补偿
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值和效用的,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承租人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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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有: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出现。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有: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出现。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有: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出现。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