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更新时间:2024-07-10 12: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责任界定是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行为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逃税额巨大,会被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是故意等。
一、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责任界定如下:
1.逃税额较大或再次走私的,追究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的刑责。
2.逃税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追究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责。
3.逃税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追究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责。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固体废物以外的一切货物与物品。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枪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本罪在犯罪目的上是牟利。

三、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法院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量刑标准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理方式多样。刑事处罚依据偷逃税额,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等。行政处罚针对走私行为,可能包括罚款、没收走私物品等。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案件情况选择,确保公正合理。
普通走私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怎么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的判罚:行为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1.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