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民自建房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更新时间:2024-06-19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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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农民自建房屋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的申请;村委会同意后,向乡建办提出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验等。自建房买卖的条件包括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等。
一、
农村农民自建房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在农村建房需要的手续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
农村自建房买卖有哪些条件
找法网提醒,农村自建房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
三、
农村自建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农村自建房公证需要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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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需要哪些手续
【
法律分析
】
农村自建房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 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