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否构成家庭虐待的一种形式
更新时间:2023-12-30 19: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家庭暴力不一定构成家庭虐待的一种形式,因为家庭暴力与家庭虐待有区别,只有经常性的家暴才会构成虐待。家庭暴力投诉应该向村民委员会举报、向妇女联合投诉等。
一、
家庭暴力是否构成家庭虐待的一种形式
家庭暴力不一定构成家庭虐待的一种形式,经常性的家暴才属于虐待。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
家庭暴力投诉应该向谁举报
家庭暴力找公安机关;受害人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三、
家庭暴力举证有哪些方式
家庭暴力要这样来举证:
1.如果有受伤的,可以前往医院验伤,提供验伤证明。
2.在发生家暴时可以立马报警,在出警记录中写明出警原因和被家暴的过程。
3.对方如果在事后请求原谅的,可以要求写保证书,让对方自己承认家暴行为,保证书作为书证证明其有家暴行为。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一方的威胁和虐待是否可以判断为家庭暴力
经常性的家暴可以认定为虐待。虐待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
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
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
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一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一方的威胁和虐待是否可以判定为家庭暴力
《民法典》规定经常性的家暴可以认定为虐待。若是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遭受家暴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另一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