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单位调岗降薪不合法,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哺乳期降薪降职仲裁申请书内容如下: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6.最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